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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截至目前,已經有天津、青海、山東、重慶、廣東、寧夏、浙江等七個省份或社保統籌地區完成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整合,並建立起統一的、城鄉一體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不過,從全國範圍來看,醫保制度並軌任務進展仍然緩慢,何時完成改革至今尚無結論。
  2013年4月份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曾要求,當年6月底前完成整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職責等。然而一年過去,在我國多數地區,三大醫保制度中城鎮職工醫保制度、城鎮居民醫保制度仍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衛計委統管。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系主任褚福靈表示,機構、制度之間的隔閡,使不同的醫保之間難以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重覆參保現象增加,導致財政負擔和管理成本增大。此外,參保人在不同的醫保制度之間進行轉移接續也存在障礙。“隨著我國城鄉一體化的快速發展,整合三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管理勢在必行。”
  對於這一點,多數業內人士認為,整合醫保體制已經具備了一定條件。衛計委衛生髮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衛生財政與績效研究室主任應亞珍表示,現行的三種醫療保險制度中,居民醫保與新農合有很多相同之處,最具融合的基礎。不過,她同時表示,城鎮職工醫保在參保政策、籌資模式及籌資水平等方面與其他兩個保險制度的差異較大,特別是籌資水平相差5到7倍左右,保障水平的差距還客觀存在。“所以,全國還鮮見把三種醫保制度完全並軌的實踐,即使有少數地區把三種制度整合在一個部門管理經辦,也沒有一個地方實現基金互通、補償政策統一。”應亞珍說。
  對於未來如何實現三大醫保制度的整合,由國家衛計委組織編寫的《中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報告(2002-2012年)》提出了兩個思路。一是先將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整合為城鄉居民醫保,再與職工醫保整合為全民醫保制度。二是先將城鎮地區的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以家庭為單位整合為城鎮基本醫保制度,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城鎮醫保參加人口增加,新農合參加人口減少,待城鎮化完成之時再考慮建立統一的全民醫保制度。  (原標題:醫保城鄉合一仍有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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